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教育中心关于重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变更、遗失补办业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7 09:13:07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重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建筑与市政专业)证书变更、遗失补办业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证书持有人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并下载证书变更(补办)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后,到市级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或补办申请材料。业务咨询请联系本设区市主管部门
(二)审核。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证书变更、补办申请材料的审核,通过后,在信息系统中提交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发证。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完成,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证书打印、验印和发放。
二、说明和要求
(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