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住建部资质审批下放!试点半年
发布时间:2021-02-20 09:06:0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
01试点地区
6个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
02试点期限
试点时间为半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03试点内容
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原由我部负责审批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详见附件)下放至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资质标准出台前,按现行资质标准进行审批,审批方式由试点地区自行确定。
权限的资质类别
一、勘察资质
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岩土工程设计(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二、设计资质
(一)建筑、市政、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轻纺、建材、农林行业及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二)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
(三)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01试点地区
6个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
02试点期限
试点时间为半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03试点内容
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原由我部负责审批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详见附件)下放至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资质标准出台前,按现行资质标准进行审批,审批方式由试点地区自行确定。
权限的资质类别
一、勘察资质
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岩土工程设计(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二、设计资质
(一)建筑、市政、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轻纺、建材、农林行业及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二)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
(三)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